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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初级技术经纪人培训及考试的通知
来源:本平台    时间:2023-09-22 13:48:28

各有关单位:

根据《高质量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行动方案》国科火字[2023]70号要求,为创新技术转移人才发展机制,培养高素质、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,加快构建我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体系。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(河北)依托单位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(科技大厦)开展2023年初级技术经纪人网络培训工作。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培训时间

2023年9月22日--2023年10月8日。

二、培训对象

各地市科技管理部门、高校、科研院所以及各企事业单位从事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管理人员、技术人员和科研人员。

三、培训内容

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网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平台,已上线的11门必修课,共24个课时。

四、培训方式

通过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平台进行线上学习。

线上培训课程的操作步骤:

  一)登录系统

1.登录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网https://www.hbkjcg.cn/进行用户注册。

2.通过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网“服务大厅—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平台”提交注册申请,

注册信息一,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或扫描件。

注册信息二,大专以上学历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。

系统审核通过后进行选课学习。

3.注册成功后在科技成果转化网服务大厅,选择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平台,输入注册的学习账号和密码,进行登录。首次登录账号为注册人身份证号,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。登录成功后修改密码。

(二)课程学习

点击“我的课堂”进行选课学习。系统将自动记录学习时长。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由掌握学习时间。

(三)考试发证

根据培训方案进程要求,结合学员学习情况,平台举办2023年10月份结业考试。

1.考试对象

(1)平台注册学员,还没有取得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(河北)依托单位: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(科技大厦)颁发的“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初级经纪人证书”学员。

(2)已学完平台指定必学课件24学时的课程。

(3)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。

(4)注册信息真实准确无弄虚作假情况。

2.考试方式

扫码加入考试微信群,提交指定格式的个人信息验证材料、证书邮寄地址等信息。按群内通知要求按时完成答卷、试卷提交等考试过程。

3.试卷打分和证书发放

(1)平台组织人员对按时提交的有效答卷进行评判。

(2)综合考虑每位学员的课时学习、提交的个人信息、试卷完成情况给出分值。

(3)符合发证要求的,发放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(河北)依托单位: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(科技大厦)颁发的“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初级经纪人证书”。

(4)证书邮寄,邮资到付。

4.考试微信群二维码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图片1.png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图片2.png

请符合考试条件的学员扫码入群(随时清理不符条件人员)

五、相关要求

(一)参加平台培训,注册信息核对有效后进入平台,完成全部规定课程的学习。

(二)报名信息要详实准确,学历证明要真实可查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加培训资格,依据相关规定处理。

六、联系方式 

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(科技大厦)    

电  话:0311-67102812,13784296297

技术支持: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平台

电  话:15383230865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国家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(河北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河北省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(科技大厦)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3年9月22日